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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镜中映照出朱莺莺的面庞。
五官端正,眼睛明亮,小鼻子,小嘴。
不丑啊。朱莺莺得出结论。
等邻里们都散去了,朱有得跟张翠兰走进屋,朱莺莺才忙道:“你们可别给我安排婚事啊,如果非要我嫁人,我宁愿离家出走。”
她说的是实话,反正她也不是原本的朱莺莺,如果他们不逼她,那她看在占用了这副身体的份上,倒是会留在家里好好照顾他们。
朱有得看向她,叹了口气:“爹知道,你想嫁那个穷书生嘛。”
“哪个穷书生?”朱莺莺接话问。
朱有得摆出一副“知女莫若父”的表情,道:“还想瞒着我,我都看见好几次了,就连旭那个臭小子嘛!你跟你姐姐们一个样,还没说亲呢,就成天跑别人家里去帮人家洗衣服,回头也是让那臭小子吃死。”
他说着,表情无奈的指了一下朱莺莺。
朱莺莺却是在原主的记忆里搜寻着这个名字:
连旭……
她想起来了,这个人是原主的男朋友。
连旭与原主是同村人,不过他跟村上的其他年轻小伙儿不同,他从小开始就不跟别人去爬树、下河、田里打滚那些,而是整天在自己房间的窗户边看书学习,这一看就是十多年。
所谓寒窗苦读十年,大概就是这种。
因为一直念书,所以他气质清雅,谈吐得体,因为整天在家,所以他长得白净,加之原本也生得俊俏,身材又是高挑清瘦,整就是一个大帅哥,可以说是全村第一帅气。
难怪原主天天跑去他家里帮忙洗衣服。朱莺莺表示可以理解。
见自己女儿一听到连旭的名字,就站着愣了神,朱有得轻拍了一下她的额头道:“今天不许跑出去!早点休息,明早跟我一起进城,帮我看一下铺面,我好出去找找买家。”
听到这话,朱莺莺第一反应便是:“真的要把铺面卖掉吗?”
“嗯。”朱有得似乎已经下定决心。
“那我们以后吃什么?”这是很现实的问题,朱莺莺必须要问。
朱有得顿了顿,道:“这简单,你呢,也确实到出嫁的年纪了,我跟你娘把你养这么大,是时候让你成家了,你这一嫁人,以后嫁鸡随鸡,你的生活你得自己操持。至于你姐,我打算带着她跟你娘一起搬到山里去住,我们自己在山上开一块地,也不至于饿死。”
“您真要把我嫁给那个又老又瘸,眼睛还花的人呀?”
“爹能干这事吗?”朱有得马上反驳,又是语气无奈的道:“当然是要去帮你跟连家说亲了,难道我不希望看到你开心,幸福吗?你喜欢谁,想跟谁过日子,我心里跟明镜似的。而且说想帮你寻个有钱的夫家,也是怕你以后吃苦罢了,至于我,还有你娘,我们到这把年纪不用吃好穿好,有再多钱也用不上,绝对不会做那种出卖女儿的事情,你放心。”
朱莺莺又被隐隐的触动到了,不论是之前他挡在自己跟刘田生的中间,还是现在,朱有得都做到了一个好父亲该做的。这让她想起自己的父亲,也是事事为她着想。
“不过。”朱有得想到什么,“爹是尽量帮你说,至于连家的态度,爹可不敢保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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